一、办理工作的总体情况
今年,市政府续办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1件,承办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149件。这些建议涵盖领域广泛、内容深刻实际,既反映了群众关切的急难愁盼问题,也聚焦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重点,是政府行政决策的重要参考。市政府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重点工作一并统筹谋划、系统施策、跟踪督导、综合考评。经市政府系统承办单位共同努力,截至目前,这些议案、建议均已认真办理、按期回复。
(一)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续办情况。今年,市政府继续推进“关于加快建设中国桂花城的议案”办理工作。在中国桂花城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密切配合,全力推进建设中国桂花城“一号工程”。
1、建设科技支撑平台。联合湖北科技学院高标准推进国家林业草原桂花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花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桂花创新中心建设。联合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建立中国林学会咸宁服务站。推动建设湖北省桂花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完成了桂花多组学生物信息数据库平台网站建设,正在试运行中。湖北八月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技改项目“一种桂花除杂清洗设备及桂花除杂方法”完成成果登记,并获得市级1万元奖励。
2、打造桂花生态之城。全市共建设桂花公园3个,新建1公里以上桂花路3条,累计栽植桂花树3000多株,建设总面积7.2万㎡;完成桂花新造3.3万亩、残次桂花林抚育补植1.5万亩。现有金桂、银桂、丹桂和四季桂4大种群93个品种,其中新发现“嫦娥”、“玉兔”、“吴刚”、“月影”和“咸安红”等品种5个。桂花种质资源异地保存库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收集桂花品种80多个1000余株。江南桂谷特色农业综合体项目已建成桂花种植基地200亩、桂花种质创新基地30亩,收集桂花品种110个。投入141.5万元,系统治理高赛古桂群、桂花源古桂群,复壮修复古桂花树181株。
3、延伸桂花全产业链。按照《咸宁市“中国桂花城”建设十条促进措施》对全市54个项目奖补498.63万元。培育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3家、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家,桂花产业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家,开发桂花加工产品4大类500余种。鼓励企业创新电商销售模式,香城味道品牌运营已接入省乡村振兴832平台,引入了京东物流等大型物流企业,深圳“悦来福”直播营销公司已投资建设直播场地1万㎡、签约直播团队200人。华彬桂花深加工生产基地一期项目投资8000万元,预计2024年底正式投产。正式启动了“咸宁桂花香”区域公用品牌,发布了咸宁桂花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与标准体系、《咸宁桂花区域公用品牌授权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与中国桂花城形象标识;完成了荆楚品牌培育工程商标品牌运用类项目结题验收、获省级财政资助10万元。创建首个以古桂花树为主体的景区“咸安区桂花源”,推出“金秋赏桂线路”等4条精品旅游路线;注册了咸宁市“桂乡宁居”旅游民宿公共品牌,制定了服务要求及评定标准。
4、推广桂花文化宣传。2024年以来,中央、省级媒体推出中国桂花城重要报道4条,市级媒体刊发稿件190篇。“咸宁古桂花群”入选农业农村部第七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单,“桂花源”古桂花群获国家绿化委员会“中国最美古树群”称号。举办了“天香云外飘·醉美是咸宁”桂花文旅主题文艺展演系列活动,再次举办“蟾宫折桂”古桂花树现场认养活动。创作桂月题材舞蹈《家在桂乡》,该作品获咸宁市第三届原创音乐舞蹈比赛第一名,被纳入市级文艺精品创作扶持项目;音乐作品《桂乡迎客歌》获第二名。
(二)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的办理情况。今年市政府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149件,其中财政经济方面42件,占承办总数的28.19%;城建环资方面35件,占承办总数的23.49%;农业农村方面31件,占承办总数的20.80%;教科文卫方面25件,占承办总数的16.78%;社会建设方面10件,占承办总数的6.71%;监察司法方面6件。占承办总数的4.03%。经登记、分类、研究,分别交由72家单位承办,其中涉及主办单位34家。市政府领导分别领办1件重点建议,均亲自督办调度,推动建议办理落实见效。149件建议均按时回复,办理满意率、基本满意率100%,重点建议满意率100%。
1、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或已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A类)109件,占承办建议总数的73.15%。这类建议是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持续推动的工作。2024年以来,市政府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相关工作落实,取得了良好成效。(1)如第036号《关于改善淦河周边生态环境及基础设施的建议》。市委副书记、市长杨军同志亲自领办,召开专题会议督办,推动建议办理落实。一是推进淦河保护立法。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已于2024年11月29日审议批准了《咸宁市淦河保护条例》。二是推进污水治理。印发了《咸宁市生活污水直排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咸宁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提升行动方案》,加快推进咸宁大道东片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宝塔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项目等重点工程。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编制了《咸宁市全域绿道专项规划》《咸宁市咸安区淦河流域空间发展规划》,推进百里画廊项目,加快建设“一河两岸”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湿地吧等淦河节点。四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在湿地公园保育区及淦河入湖口开展水葫芦打捞、白色垃圾清理及河道整治工作。持续开展“长江大保护”“清河行动”等综合治理行动,改善淦河周边生态环境,进一步提高生物多样性。(2)如办理第039号《关于提高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建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廷同志亲自督办,指导市教育局按照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22〕403号)要求,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后,向市发改委提交了《关于申请提高咸宁市直属机关幼儿园、交通实验幼儿园2024年保教费的报告》,咸安区教育局向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提交了《关于调整咸安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请示》,市发改委完成了对市、区公办幼儿园的成本监审,通过统筹考虑政府投入、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拟定了《市直及咸安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拟定方案》,已提交市政府审议。崇阳县提高保教费收费标准文件已于8月出台,通山县预计2024年底前正式发文,嘉鱼县、赤壁市、通城县正在推进相关工作。(3)如办理第027号《关于开展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建议的建议》。副市长刘复兴同志领办推进。我市大力推进耕地集中连片整治,如咸安区双溪桥镇毛祠村整理形成了4700亩连片耕地。赤壁市新店镇大湖岭村形成1680亩 “大田”,惠及300余户村民。咸安、嘉鱼耕地保护工作被省政府表彰,各获激励资金400万元。2023年,全市粮食种植面积达298.41万亩、粮食产量120.82万吨,均超额完成省定目标。2024年500亩以上种粮规模生产主体达到167家,粮食单产提升到404.88公斤/亩,比上年增加4.61公斤/亩。组织培育粮油生产大户698人;实施油菜轮作扩种项目36.3万亩;实施粮油产能提升项目,累计项目资金2200万元。省下达我市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14.33万亩,已于5月底全部完工;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13.9万亩,截至11月底,国债6.1万亩任务已完工,财政渠道7.8万亩已开工,目前进度29%。双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已列入2023 年增发国债项目,总投资2764万元,截至11月底,已完成投资额1841万元,工程进度92%,预计12月底前完工。全市已培育省级大米加工农业龙头企业3家、粮油类驰名商标共2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5件,2024年新增粮油类地理标志:通城县“石溪乌子米”。(4)如办理第017号《关于规范道路交通标识的建议》。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学华同志亲自督导推进,对咸安城区、温泉城区拥堵点、道路主干道标线、路口、拥堵点、城区标牌、学校周边存在问题进行了全面摸排,协同市直有关部门启动道路标志标线改造修复工程。投入450万元,完成了对高新区道路,永安、浮山、温泉“三办”背街小巷及停车位、公交站点标线等点位的修复改造提升。探索建立长效巡查机制,定期对道路标线和指示牌进行巡查管护。
2、正在解决或有关工作已启动的(B类)38件,占承办建议总数的25.50%。这部分建议反映问题涉及面比较广,工作周期长,正在稳步推进。(1)如办理第088号《关于加快常德至岳阳至九江铁路项目建设的建议》。聘请了国铁集团经规院与中铁上海院、四院、五院组成联合体,编制岳咸九铁路方案。已于2024年3月赴国家发改委铁路处、国铁集团发改部规划处汇报岳咸九铁路方案研究阶段成果;于2024年5月与岳阳市对接铁路方案研究阶段成果,会同黄石市向省发改委递交了《关于加快推进岳咸九铁路前期工作的请示》。11月9日,国铁集团经规院来咸汇报成果,我市会同岳阳市、黄石市发改委共同听取;国铁集团经规院正在根据地方意见对设计方案进行修编,预计12月底前完成修编工作。11月27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丽同志带队赴国家发改委基础司汇报,基础司指示该铁路已纳入国家“十四五”铁路规划,应加快前期研究工作,积极对接国铁集团争取支持,尽快开工建设。(2)如办理第099号《关于强化产业奖补机制 推动农业产业发展的建议》。出台了《关于农业产业化奖补资金竞争立项的实施办法》《咸宁市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健全城乡流通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文件,安排农业产业奖补资金5000万元,落实农村物流补贴资金640万元,争取省级补助资金760万元,聚焦茶叶、油茶、楠竹等8个主导产业全产业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了县、镇、村农村物流配送服务全覆盖。组织各产业链牵头单位积极申报2024年省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建设项目。统筹协调2024年全市农业产业化奖补资金竞争立项项目。同时加大县域产业奖补政策落实力度,有力促进全市农业产业发展。
3、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留作参考,已向代表作出解释的(D类)2件,占承办建议总数的1.34%。(1)办理第034号《关于出台优惠政策提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建议》。我市当前企业职工参保缴费基数由湖北省根据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确定,市州不单独调整缴费基数。(2)办理第037号《关于修建广东畈一组至咸宁师专道路缓解咸宝路交通压力的建议》。该项目已经取得了建议书批复、选址意见书、可研批复和初步设计批复,但仍存在道路分流设计有待优化、项目协调拆迁难度较大、规划建设需一体化评估、项目建设资金存在缺口等问题,仍需进一步开展项目论证和方案研究。这些建议都与代表进行了沟通解释,代表表示理解支持。
二、具体做法
(一)提高思想认识。市政府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指出建议办理工作事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的重要任务,事关以制度体系保障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事关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情感联系、最大限度凝聚各方面共识。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积极回应代表关切,不折不扣地抓好执行和落实,认真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评议意见,自觉对照检查、补齐短板;严格工作标准、规范办理流程,进一步提高办理实效,以办理一个建议带动解决一类问题,以点带面、务求长效,切实提升行政服务效能。
(二)规范办理流程。4月1日,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在充分征求各承办单位意见后,召开了承办单位调整协调会,确保分办工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4月19日,市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了交办会,对办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办理单位、办理期限和办理要求。要求各承办单位在建议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先协商、后答复”的原则,严格接收、登记、分类、交办、承办、催办、审核、答复等工作环节,落实“三坚持”“三对照”和“两规范”“一公开”要求,进一步健全办理工作流程,依法依规、按时保质完成建议办理工作。
(三)加强沟通协商。坚持“先沟通再办理、不沟通不办理”。一方面,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与代表保持密切联系,严格按照沟通了解在前、协商办理在中、起草答复在后的原则,落实“办前、办中、办后”三联系制度,准确把握建议表达的关键诉求,提升代表的参与度与融入性,增强答复的针对性。另一方面,主办单位与会办单位保持沟通联络,全面梳理建议内容、明确职责分工、商讨办理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协同完成答复。
(四)提升办理成效。市政府主要领导提出“庄重办、商量办、一起办、持续办”的工作要求,把办理人大建议作为提高行政效能、化解社会矛盾、推动转型发展的重要手段。将建议办理与重点领域各项工作相结合,统筹推进事关重大项目建设、事关重点民生实事、事关稳增长促发展的重要事项,对建议中提到的关键问题、共性问题进行系统分析、综合施策,力争解决源头问题,健全长效机制,通过办理一件建议、解决一类问题、推动一方面工作,在高质量发展中增进民生福祉,以实的质效回应各位代表的关切和广大群众的期盼。
(五)强化督办检查。市政府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督导推进作用,突出抓好各个环节,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办理工作,对代表反馈不满意或基本满意的建议进行专项督办,要求承办单位及时对承办建议“回头看、再办理、再答复”,确保每件建议依法依规办理、诚恳务实沟通、按时按质完成、长效常态落实,力争代表满意度达100%。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全市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精心指导和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要求相比尚有一定差距。一是有的建议办理过程中与代表沟通联系还不够紧密、对代表主要诉求的掌握还不够全面;二是办理建议的工作方式和落实措施还需进一步优化,办理质效仍有提升空间;三是对于个别受条件限制、办理难度大的问题诉求,创新工作方法的力度还不够大。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提出的重要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工作要求。一是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坚持把建议办理工作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以办理工作为载体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实干、实绩、实效推动办理工作再上新高度。二是聚焦重点,优化流程。更加注重解决事关重大项目、事关民生实事、事关稳增长促发展等重点问题,将建议办理工作与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要任务、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相结合。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提升代表参与建议办理过程的广度与深度,不断提高建议办理质效。三是持续推进,注重实效。持续跟踪建议办理后续工作情况,坚持“庄重办、商量办、一起办、持续办”工作方法,不断巩固提升办理成果。把建议办理情况纳入政府工作考评的重要指标,确保已承诺事项逐件执行到位,倒逼责任落实,促进各件建议高质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