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批复咸宁市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申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该项目为2025年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之一,经研究,同意建设,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506-421202-04-04-223403)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随着咸宁市信息化建设的深入推进,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积累了海量数据。然而,这些数据犹如分散的孤岛,存在格式各异、标准不统一、共享渠道不畅等问题。该项目的建设,能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作用,提升数据流通性;进一步提升城市整理水平,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推动社会创新和创业,提升咸宁市的竞争力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1.应用标准体系建设,包含招商引资场景应用、宁好采APP场景应用、12345场景应用、CIM平台互联网版小程序。2.大数据能力平台建设,包括“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升级改造,新建公共数据赋能平台、数据治理平台。3.基础平台能力升级。4.数据更新服务。
二、项目选址
咸宁市高新区旗鼓大道101号市民之家5楼。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25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一般债券资金。
四、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18个月。
特此批复。请据此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尽快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争取工程早日建设,发挥效益。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咸宁市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备注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设计 | √ | |||||||
软件开发 | √ | √ | √ | |||||
监理 | √ | |||||||
情况说明:设计、监理等事项单项合同估算价均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可不采用招标,将采用国家和省相关法规中规定的方式发包。 | ||||||||
审批部门意见: 同意。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2025年6月20日 |